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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经营类
设立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向动物诊疗场所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哪些材料?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排污许可证申报材料需要哪些?办烟...
问:
设立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向动物诊疗场所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哪些材料?
答: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设施设备清单;(7)管理制度文本;(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9)场所有效使用面积证明,核验原件;(10)工商预核准名称通知书复印件,核验原件。

问:
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

(1)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2)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厂、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3)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4)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5)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6)具有一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7)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问:
排污许可证申报材料需要哪些?
答: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污水接管的排污单位,还应当提交接管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4)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还应当提交危险废物处理资质;(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材料;(6)排污许可证发放企业现场监察情况表;(7)主要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核定表(A类重点排污单位);(8)由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9)排污权有偿使用或者交易方式取得排污指标材料;(10)其它材料,如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应提交应急预案并备案的材料、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安装验收材料、企业环境统计报表等。

问:
办烟草证的距离要求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答:

在城镇区域设置零售点,两个零售点间距应在60米以上,其中城区繁华路段和商业街区零售点间距30米以上。(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一份;(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或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公司法人须提供任命书原件一份;外地申请人须提供暂住证明一份);(4)营业性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未领取房产证的,可提供经营场所证明、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买卖协议、转让合同、拍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5)房产证产权所有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人,需提供亲属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户籍证明等;租赁房屋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6)低保户、特困户、烈属等特殊人群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7)如果委托代办理,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委托书原件一份;(8)负责人一寸近期彩照一张;(9)经营地点在小区内的需提供小区户数证明,在村庄内需提供自然村的户数证明(位于村庄路边干道不需提供)一份;(10)因道路扩建、城市改造等原因导致原经营场所拆迁的,必须提供原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原件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一份;(11)与经营烟草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证明一份(不低于1000元的储蓄存折复印件或储蓄卡近六个月的流水账单)

问:
烟草零售点的设置应遵循那些原则?申请人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

零售点的设置遵循“依法合理、公开公平公正、市场导向”的原则。(1)非外商投资(包括再投资形式)的商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的个体经营者,应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外地来扬的个体经营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持有暂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

问:
在登记备案后,是不是什么商品都能经营?
答: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所以,在登记备案后,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能经营。

问: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及车辆年审换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

(1)《运输经营业户审验、换证申请表》;(2)《运输经营车辆审验、换证申请表》;(3)行驶证、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4)《江苏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5)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道路运输证。

问:
道路运输业单位名称地址法人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

(1)书面申请;(2)法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3)单位名称变更通知书或者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新地址租房协议、有限公司股东会变更决议、购置车辆相关材料;(4)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问: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

(1)《机动车维修业开业申请(资质审核)表》;(2)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证明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3)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从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应持有的各种证书、证件);(4)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与其维修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设备清单及购置凭证(设备台帐);(5)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6)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符合环保、消防等要求的证明文件;(7)按照上述维修经营的资质条件,提供其他相关材料;(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有限公司还须有股东决议、公司章程等)。

问:
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己购置车辆的,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拟投入车辆的,提供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处置措施等);(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生产经营场所和停车场所有效使用证明材料、公司章程、股东决议等等)。

问:
从事图书出租业务,是否要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
答:

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相关规定,图书出租单位不需要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直接向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后,向新闻出版部门备案。

问:
出版物连锁企业设立直营店是否需要单独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答:

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设立直营连锁门店不需单独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以凭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到门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非法人的营业执照。

问:
哪些公共场所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答:

以下公共场所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1)宾馆、旅店、招待所;(2)公共浴室、理发店、足浴、美容店;(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4)游泳场(馆)、公园;(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商场(店)、书店;(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问: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答:

有效期四年,其中两年复核一次。

问:
供水水管材料等涉水管材是否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答:

须要到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涉水产品许可批件。

问:
哪些供水单位需办理卫生许可证?
答:

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

问: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几年?
答:

四年。

问:
《放射诊疗许可证》需不需要复核?
答:

需要,和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复核校验。

问:
是否领取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开展经营?
答:

市场主体从事一般经营项目,领取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因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后方可开展经营。

问:
申请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

(1)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进网作业电工健康合格标准是什么?
答:

(1)无精神疾病史及癫痫史,无家属史。(2)心率60—100次/分钟、呼吸正常16—20次/分钟,血压140/90mmHg以下,无严重心脏疾病、无Ⅱ度以上传导阻滞及预激综合症。(3)颈、四肢关节活动正常范围,脊椎无畸形。(4)裸眼视力在0.4以上,矫正后视力达到0.8,以色觉图谱为标准检查,色觉正常。(5)听力左右耳均达到5米以上。

问:
如何查询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信息?
答:

请在地址栏输入http://jsb.nea.gov.cn/,或百度搜索“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登陆网站,点击最下方公共服务里的“许可证查询”,选择“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查询”,点击下一步,输入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

问: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丢失了,如何挂失?
答:

请先到当地报社刊登关于本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丢失的《遗失声明》,在有效期内的要单位出具说明,1张1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携带材料送往电工作业许可证办证点,不收取任何费用。

问: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免于提交本条第4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问:
延期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4)零售场所周边安全条件说明;(5)房屋产权或租赁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问: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答: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3)安全评价报告。

问: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有哪些?
答: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六条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5)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