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到期换证)
仪征市

0

到现场次数 

7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颁发(到期换证)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1081014461123T400011600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014461123T4000116007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http://218.94.78.90:28080/网上申报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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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单位现状照片电子档(包括厂容厂貌、化验室、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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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说明材料(未按时申请换证的情况说明、持证期间未经营的情况说明、整改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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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事故应急预案及其备案意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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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材料(验收监测报告)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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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经营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有监测结论的水、气、声监测报告)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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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环境监测方案(含电子文件)及其备案意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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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许可证有效期内工作总结(包括持证期间危废处置数量、移出数量及去向、转移联单、经营记录簿及经营情况网上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环境监测措施落实及信息公开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整改要求落实情况、违法处罚情况详细内容)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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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江苏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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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原许可证原件(正本或副本)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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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设区市、县(市、区)环保部门预审意见(公函及预审表、现场检查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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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3工作日 符合要求
2 审核 0.4工作日 符合要求
3 办结 0.3工作日 符合要求
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三楼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341886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