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未向劳务派遣单位按时足额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费用,致使劳务派遣单位无法向被派遣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政处理
仪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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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0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用工单位未向劳务派遣单位按时足额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费用,致使劳务派遣单位无法向被派遣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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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编码 11321081014461262H432101401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014461262H432101401900001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 仪征市真州东路105号四楼科室
咨询方式
  • 0514-8342209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10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