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备案、拆除水利工程或者爆破水利工程施工方案的备案
仪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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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备案、拆除水利工程或者爆破水利工程施工方案的备案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编码 1132108101446130XL43210190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01446130XL4321019006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备案报告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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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拆除爆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备案报告

申请人自备 3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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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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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含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效组织单位证明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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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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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三楼水利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5815114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581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