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许可县内客运班线经营
仪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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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重新许可县内客运班线经营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1081014461334A4000118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014461334A40001180030002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已获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经营者)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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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经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签章的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包括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聘用的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获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经营者)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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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签章的进站承诺,承诺在投入运营前,与起讫地客运站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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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经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签章的运输服务质量承诺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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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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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3工作日 符合要求
2 审核 0.4工作日 符合要求
3 办结 0.3工作日 符合要求
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二楼交通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029027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34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