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仪征市

0

到现场次数 

4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实施编码 11321081014461457B432086402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014461457B4320864027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审批表》填写清楚正确,并经属地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意、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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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审批表》填写清楚正确,并经属地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意、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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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示材料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在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事迹(事迹材料真实、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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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推荐报告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由属地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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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三楼自然资源和规划规划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0290374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