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判刑停止抚恤伤残人员恢复抚恤待遇审查
仪征市

0

到现场次数 

999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判刑停止抚恤伤残人员恢复抚恤待遇审查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编码 11321081MB168796794321024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MB168796794321024001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原评残材料

其他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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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服刑期满、恢复政治权利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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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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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户口本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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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勤丰路56号退役军人服务分中心综合窗口;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审批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029186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185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