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仪征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编码 11321081MB1916272D4000736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MB1916272D4000736001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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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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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一楼医保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12393、0514-8029017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344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