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仪征市

0

到现场次数 

132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320838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01446106XR4320838001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仪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科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8101446106XR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三楼综合审批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节能管理制度健全,基础工作良好,积极开展节能改造,运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次业务暂无申请材料

其他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3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无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 第九条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规章】《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8号) 第七条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以及检举公共机构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3419933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851173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三楼综合审批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341993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851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