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
仪征市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4003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014461262H400011400300102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81014461262H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受理条件: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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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变更注册校址的报告及决策机构同意的书面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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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变更学校名称的请示及决策机构同意的书面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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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变更办学层次、职业(工种)或增加职业(工种)的报告及决策机构同意的书面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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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变更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的报告及决策机构同意的书面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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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财务清算报告和审计报告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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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对新校名的预核准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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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2工作日 符合变更条件 同意变更或不同意变更
2 审核评估 0.6工作日 符合变更条件 评估通过或评估不通过
3 审批决定 0.2工作日 符合变更条件 同意变更或不同意变更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同意变更或不同意变更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80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五十五条: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3420044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10
办理地点
  • 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3420044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