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改善项目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基本编码 | 32081800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081014461334A4320818004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仪征市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1081014461334A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二楼交通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成绩突出,经营管理、品牌建设、文明服务成绩显著,有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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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批准文件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准文件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7年第25号) 第十条 在改善项目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4-80290270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342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