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仪征市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500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014461457B4000115009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现场踏勘、用地公示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81014461457B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三楼自然资源和规划规划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条件; 2、办理时限不包含:勘测定界、地价评估审核、上报区政府审批、省厅网站公告公示及申请人缴纳土地出让金所需时间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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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立项批复文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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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用地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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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请报告及政府部门意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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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勘测定界成果报告原件及图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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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和总平面图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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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规划设计要点及附图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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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环评报告及意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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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社会信用代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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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用地批准文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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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土地出让金补缴及完税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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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3工作日 符合要求 审核
2 审核 0.4工作日 按规定受理 办结
3 办结 0.3工作日 符合要求 完成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0290374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10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建设项目投资单位
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三楼自然资源和规划规划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0290374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