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仪征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68011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01446159624000168011002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专家评审、现场勘查、材料补正、终止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仪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810144615962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三楼综合审批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符合相关法定要求。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考古勘探发掘资料(涉及地下埋藏文物的,应提供)

其他 1份 容缺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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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省辖市(省管县)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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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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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程设计方案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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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许可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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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3工作日 符合标准 审核
2 审核 0.4工作日 符合要求 办结
3 办结 0.3工作日 符合要求 完成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的批复(意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十八条第二款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0290269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3421733
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三楼综合审批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029026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342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