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注销)
仪征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注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202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0144617569400012020200003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仪征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810144617569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三楼农业农村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一)企业主动申请的; (二)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 (三)企业不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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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农业行政许可注销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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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营业执照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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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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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1工作日 符合要求 进入下一步
2 审核 0.8工作日 符合要求 进入下一步
3 办结 0.1工作日 符合要求 办结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注销决定或公告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0290278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1530
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三楼农业农村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0290278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