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基本编码 | 000834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081014461772Y400083400100003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仪征市统计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1081014461772Y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办理地点 | 仪征市沿山河东路808号市统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受理条件:
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非依申请事项,不对外)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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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审批表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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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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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奖励证书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02号),第三十四条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4-83441890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