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举报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属实的,给予奖励
仪征市

0

到现场次数 

6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举报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属实的,给予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32082500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01446601254320825005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仪征市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810144660125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一楼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应急管理厅职权范围,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安全生产举报登记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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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3工作日 符合要求
2 审核 0.4工作日 符合要求
3 办结 0.3工作日 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其他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第六条 国家鼓励向公安机关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对举报属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086038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77
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一楼公安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086038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