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死亡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仪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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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999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退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死亡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基本编码 32052402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MB168796794320524025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仪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81MB16879679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仪征市勤丰路56号退役军人服务分中心综合窗口;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审批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2.申请人为《军人抚恤优抚条例》规定的遗属。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9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同意给付一次性抚恤金
审批结果样本 同意给付一次性抚恤金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第二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029186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185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10
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勤丰路56号退役军人服务分中心综合窗口;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审批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029186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185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