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含双零家庭)认定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110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081014461262H4322014110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中介服务 | 无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未办理退休待遇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本市户籍人员及常住人员(1.根据申请类型的不同而需提供的附报材料应齐全 2.就业困难人员自取消资格后,再次符合申请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须重新申请)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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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失业职工登记办理流程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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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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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9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无 |
办理结果样本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省政府令第53号)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失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答:
(1) 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存入档案)
(2)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件(2份原件)
(3)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失业登记前需到保险处3、4号窗口进行失业记载,并打出失业保险缴费清单)
(4) 《就业失业登记证》(带户口本、身份证、两寸照片一张到就业处2号窗口办理)
(5) 个人档案(档案内要有原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档案托管清单,由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15日以内移交,本人自带的需单位密封并加盖公章)
(6)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4-80290140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4-8029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