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
仪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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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108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01446129744322011083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仪征市民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二楼民政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材料齐全。2.符合要求。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批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表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文件】《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文件】《民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民办发〔2021〕2号) 第一条 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 【文件】《省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16〕15号) 第二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有条件的地区可优先考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优先考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扩大到其他非重度残疾人,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文件】《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残联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苏民事〔2021〕12号) 第一条 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0290283
监督投诉方式 0514-80290110
办理地点
  • 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二楼民政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0290283
监督投诉
  • 0514-802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