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缴费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703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91321081756403619L4322017036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仪征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三楼粤海水务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有正在使用中的户号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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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缴费卡 |
暂无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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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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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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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供水单位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确定的城乡供水价格收取水费,并使用统一的收费凭证。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不得拖欠和拒交。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4-80290300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4-8029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