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仪征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0902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8101446601254000109027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按告知承诺制要求当场办理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仪征市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810144660125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一楼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一)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设施;(二)有负责治安保卫的机构或者专职、兼职保卫人员;(三)有必要的财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设施;(四)有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五)有根据需要配置的身份证件识别、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申请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告知书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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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治安保卫人员信息表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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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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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承诺书(保证书)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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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3工作日 受理审核 审核
2 审核 0.4工作日 审核通过 办结
3 办结 0.3工作日 符合要求 完成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特种行业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特种行业许可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决定

  • 增补依据
  • 公章刻制业、旅游业、典当业等特种行业许可已有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级公安机关。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第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对《特种行业许可证》申领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的,旅馆业经营者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实施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4-8029039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77
办理地点
  • 扬州市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一楼公安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4-8029039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0290177